福建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有计划地全面组织、协调脱硝改造的各项工作,要求泉州公司在脱硝改造前期,成立脱硝改造准备小组,开展脱硝改造前期的收资和准备工作。准备小组认真落实福建公司脱硝改造要求,在改造前期委托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低氮燃烧器改造前、后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
据悉,泉州公司1号机组低氮燃烧器改造和新建SCR装置改造工作于2013年1月份完成,2月26日通过环保部门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泉州公司向省环保厅发文,申请确认1号机组低氮改造脱硝效率。泉州市环保局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低氮燃烧器脱硝效率确认工作通知》要求,进行了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结合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报告,对泉州公司1号机组低氮燃烧器脱硝效率确认为35.15%。
低氮燃烧器脱硝效率的确认,为今后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保障,为环保减排核查核算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