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蓝天工程
《方案》要求,实施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的蓝天工程。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现有燃煤企业搬迁或改用清洁能源,拆除集中供热范围内的所有分散燃煤锅炉,逐年削减市中心区燃煤总量。对在用燃煤设备实施脱硫、脱硝治理和燃用低硫优质煤双重治理,到2014年,电力行业新建燃煤机组脱硫效率达到环评批复要求,已投产30万千瓦以上机组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其他机组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钢铁行业烧结机全部配套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180平方米以上烧结机必须上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
发挥现有热电供热能力,推广以热电联产为重点的集中供热。鼓励生产和使用清洁能源机动车,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全部淘汰,全市范围内供应国Ⅳ标准的车用燃油。加强对市区施工扬尘、道路二次扬尘、堆场和货场的管理,落实扬尘污染措施。
建设绿色示范小区
《方案》要求,实施以减少能源消耗和降低污染物排放为重点的节能减排工程,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服务业快速发展。积极调整工业结构,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对企业搬迁、改造严格能耗、排放准入管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提高高效清洁能源使用效率。突出抓好钢铁、有色金属、电力、煤炭、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排污企业的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工作。推进建筑节能,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小区。
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加快辖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步伐,增强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功能,提高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种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到2013年底前全部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并通过验收(升级改造达到一级B标准,中水回用达到一级A标准)。建立污泥台账,规范污泥运输和处置。到2015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60%;化学需氧量在2010年水平上削减10.4%、氨氮在2010年水平上削减14.3%、二氧化硫在2010年水平上削减14.7%、氮氧化物在2010年水平上削减13.3%。
环保能力建设工程
同时,实施以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为重点的环保能力建设工程。加快环保系统电子政务及重点污染源在线检测控制平台建设,提高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点建设,对污染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建设。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装备配置齐全,设备购置先进,全市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应急和宣传教育网络健全。到2013年,全市环境监察、监测、宣教、信息、应急能力力争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到2015年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