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日报讯 近日,网友“adnlc”在扬州网“网络发言人”栏目反映:“扬溧高速车流日趋增大,新盛花苑临靠高速的一排居民住户,正常的休息与生活受高速噪音的影响严重。”
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扬州新城西区和市环保局进行了回复。
两部门回应网友提问
网友“adnlc”问:国家对高速两侧居民住房间距有什么标准,相关管理部门应该采用什么措施减低噪音?
市环保局回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高速公路项目应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确需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设置隔声屏、建设生态隔离带以及为受污染建筑物安装隔声门窗等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
市新城西区则在网上回复:已多次在扬溧高速东侧100米退让带内种植防护林,今后将继续加大防护林种植力度,以减少噪音对居民影响。
网友“adnlc”追问,如果想要设置一道隔音墙,应该找哪个部门,具体怎么操作?
昨晚6点多,市环保局继续答复:可以与该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联系协调安装隔音墙。也可以替网友转达安装意愿。
网友为消除噪音支招
对于小区噪音问题,记者梳理网友建议,发现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希望有关部门调查靠近小区附近路段环境噪声、超载、超限、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按照职责分别进行整治;
二是建议环保、公安等部门对噪声进行监测,对超载、超速进行有效打击,做到实时动态监控,交通部门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查扣;
三是建议规划部门尽早重新定位交通主干道,尽快形成有效的环形快速通道。
投诉噪音污染有讲究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噪声由于产生的原因不同,其管理部门也有所不同。
按照分工不同,工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由环保部门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噪声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社会生活噪声由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实施监督管理。
而小区居民遭受噪声侵扰的多数是社会生活噪声。其中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等固定设备、设施的,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娱乐经营者,如果违反噪声污染排放规定,由环保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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