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时,执法人员对辖区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的单位,采取有效的环境噪声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建筑施工作业,对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夜间连续作业的,必须向锦州市环保局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公告附近居民。在高考、中考期间(6月7日至9日,6月12日—13日),位于各考点附近的建筑工地必须停止施工;其他工地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夜间建筑施工。
截止到目前,锦州凌河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12处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了夜间施工检查,对个别工地超时施工行为给予行政警告处罚,对严重违反规定施工单位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通过监督检查和整治,辖区内各施工单位都严格执行有关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