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危险废物限期未整改 机动车维修企业受处罚
来源: 山西晚报
7月3日,记者从太原市环保局获悉,该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太原市所有一类、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认定为准)。
整治内容包括: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体系,设立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实行申报登记制度、制定健全的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规范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管理制度;完善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管理制度。
对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的企业,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限期不得超过1个月。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并将其作为重点安全隐患单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同时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记者 郭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