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成投入试运行
作者:张亚斌 来源:四川新闻网-南充日报
16日,记者在位于嘉陵区猫儿山垃圾场的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看到,各种设备已安装到位,目前进入试运行阶段。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建成,标志着我市将结束医疗废物运往外地集中处理的历史,从明年1月1日起,九县(市、区)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将全部运往该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据记者了解,南充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设计日处理量为5吨,处理医疗废物采用的是“高温蒸汽处理+破碎”的工艺流程,先将医疗废物放在灭菌锅内,用高温蒸汽蒸煮45分钟后,再进行破碎,最后送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该项工艺可以有效防止医疗废物再次利用,使医疗废物达到规范化处理。
为确保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对医疗废物的处理率,市政府于本月出台了《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规定,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不设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如门诊部、诊所、医疗教学、科研机构,要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暂存医疗废物;难以设置独立的医疗废物暂存库房的,应设立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进行处置;设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库房。另外,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禁止擅自处置超出环评批复的危险废物。
“我市未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以前,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都是运往泸州集中处理,不但路途远,而且成本高,明年中心正式投入运行,将完全可以处理本地的医疗废物。”市环卫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处置协议,并将协议书和缴纳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凭证上报卫生、环保部门备案。明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将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交由该中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