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环保强化固体废物监管维稳发展
来源:溧阳政府网
近年来,溧阳以贯彻落实《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为抓手,着力加强固体废物处置规范化管理,全面实施固体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制度、识别标志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和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现场执法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申请,督促、指导企业签订危险废物转移合同并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的台账工作。严肃查处固体废物处置违法行为,尤其对违法乱弃固体废物行为,坚决执行严查处罚措施,着力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发展。
去年以来,溧阳境内发生四起违法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如:2010年分别发现在竹箦镇东上村贾家庄砖瓦厂取土坑内倾倒污泥事件和在上黄镇夏林桥下倾倒黑色不明液体(稀释后的污泥)事件,2011年分别发现在104国道旧县段道路两侧十多处倾倒危险固废事件和在上黄镇山下村废弃的矿山宕口内倾倒污泥事件。
每起违法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当地群众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并快速举报到环保部门。接报后,我局立即组织监察人员赴现场调处,并在当地公安派出所配合下,迅速查明真相,固体废物均来源于溧阳周边地区的企业。查证确实后,我局及时与固体废物产生地的环保部门衔接,依法处置违法倾倒的固体废物,规范修复被污染的现场环境,视危害程度建议提起行政处罚和经济补偿,有效维护了环保法律法规尊严,保护了当地生态环境和民生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