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强执法检查 进一步强化涉重危险废物监管
作者:李俊伟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3版
中国环境报讯 为解决好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日前研究部署环保专项行动等7项执法检查工作,并向各盟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等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盟市环保局要深入开展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彻查铅蓄电池行业企业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情况;进一步加大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监管力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对所涉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废气、污水排放口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监察,要求各级监测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深入排查和整治阶段工作,切实加强违法违规企业挂牌督办工作;今年汛期已经到来,要加强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妥善处理各类环境纠纷,严防因环境问题引发群体上访和投诉事件,对稀土企业开展环保核查工作;做好日常环境监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其按时完成环保整改任务。
《通知》还强调,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自治区东部环保督查中心、自治区西部环保督查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适时开展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