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文:批捕一起倾倒危险废物案
来源:检察日报
刘德华 魏强 刘世云
本报讯(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魏强 刘世云)为谋取不法利益直接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结果污染环境造成严重经济损失。7月25日,经四川省兴文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蒋云川等5人因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当地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2010年12月27日,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与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委托协议》,以每吨1650元的价格委托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处置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2011年6月,泸州市驾驶员张必宾在跑运输过程中,了解到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正找人处置危险废物后,先后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蒋云川和职工夏勇取得联系。蒋云川、夏勇在知道张必宾准备将危险废物直接倾倒的情况下,答应以每吨520元的价格将重庆长风公司委托其处置的危险废物直接转交由张必宾处置。张必宾通过朋友与江安县的胡学辉、兴文县的周刚取得联系,后经实地察看,决定将危险废物运往兴文县共乐镇境内的黄水沱倾倒,并承诺给胡学辉和周刚相应的报酬。
2011年6月12日,张必宾找人到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装载28吨危险废水运往兴文县境内,然后在周刚等人的接应下,直接将危险废水倒在309省道大坳口公路边的荒坡处。6月14日,张必宾、夏勇又装载约75吨危险废物运往兴文县境内,在周刚、胡学辉的接应下,直接将危险废物倾倒在黄水沱振兴硫铁矿的荒坡处。事后,周刚、胡学辉收到张必宾近万元的感谢费。
据悉,兴文县环保局在处理两处倾倒的危险废物时耗资150余万元,当地环境也因嫌疑人直接倾倒的危险废物受到严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