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 项目特点及评价目的
1.1.1 项目特点
紫金山铜矿系采、选、冶联合项目,采矿采用坑下开采方式,选冶采用 “破碎—生
物堆浸—萃取—电积”工艺。采矿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水、选冶产生的浸渣是主要的污染
源,它们在堆置过程中引起的水土流失以及产生的酸性含重金属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将是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
1.1.2 评价目的
在调查和监测评价区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对矿区周围环境进行定量或定性的评价;在
详细的工程分析基础上,结合当地环境特征,预测项目建设对地表水、环境空气、生态和
土壤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述工程建设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靠性与合理性,并提出进
一步减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和建议;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环境
管理和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12 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年4 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 年10 月30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年10 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 年6 月29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 年1 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11
月18日);
(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
(1994 年12 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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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铜矿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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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9 年3 月16 日《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条例>的通知》;
(11)《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
(12)上杭县人民政府“杭政(1997)04 号”《关于加强城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和管
理的通告》;
(13)上杭县人民政府“杭政(1996)综318”上杭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
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
1.2.2技术导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
2.3-93);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
(HJ/T19-1997);
1.2.3项目文件
(1)福建省闽西地质大队《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山铜金矿区西北矿段勘探报告》(1995
年7月)。
(2)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紫金山铜矿选冶联合流程试验研究报告》(1995年7月)。
(3)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福建省闽西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紫金山铜矿细菌
浸出扩大试验研究》(2000 年10月)。
(4)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紫金山铜矿可行性研究报告》(2001 年6月)。
(5)马鞍山矿山研究院、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山金矿江山岽排土场稳定性研究报告》(2001 年4月)。
(6)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福建省上杭紫金山铜矿初步设计说明书》
(2002 年12月)。
(7)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紫金山铜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03 年4
月)。
1.2.4项目立项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及相关文件
(1)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闽计产业[2001]63 号文“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上
杭紫金山铜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闽经贸投资[2002]699号文“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
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矿日处理1万吨铜矿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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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铜矿环境
影响评价大纲》(2001 年4月);
(4)福建省龙岩市环境保护局(2003)便字第监03号文“关于紫金山铜矿环境影响
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1.2.5 参考资料
(1)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2000 年5月编制的《福建省闽西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
司紫金四期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金矿四期EIS”)。
(2)福建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01 年12 月编制的《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0吨/年固定床甲醇氨氧化法生产氰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金矿氰化钠
EIS”)。
1.3 采用的评价标准
1.3.1 环境质量标准
(1)旧县河及汀江(上杭砂帽石断面至陈坊桥断面)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3)《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
(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表4中一级标准;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标准》(GB5085.3—1996);
(5)《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1.4 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
1.4.1 控制污染的目标
(1)控制选冶系统的废水排放,力争达到“零排放”;控制采矿系统的废水及其污染
物的排放量,使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相关要求,其中,第一
类污染物达到表1规定的标准,第二类污染物达到表4中一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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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制选冶系统电积工段酸雾的排放,使其排放量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二级标准”。
(3)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标准控制锅炉烟气及
其污染物的排放。
(4)加强矿区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量在500t/km2a(南方丘陵区水力侵蚀
土壤容许流失量)以内。
(5)妥善处置废石,浸渣、煤渣等固体废弃物,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1.4.2 环境保护的目标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规划和功能区划情况,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有:矿区下游的
汀江河段(上杭砂帽石断面至陈坊桥断面),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Ⅲ类标准控制;矿区环境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
标准控制;矿区生态,重点是防止过度的水土流失。
1.5 评价项目及其工作等级
1.5.1 评价项目
紫金山铜矿开发过程中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源,其中主要是废
水和固体废弃物,并伴有植被破坏、土层扰动等可能导致水土流失与影响矿区生态的问题。
结合区域环境特征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确定的评价项目有地表水环境、生态环境
和大气环境。
1.5.2 评价工作等级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紫金山铜矿正常情况下的废水排放量为5700~12300m3/d,主要污染物有pH、Cu、Pb、
Zn、As 和Cd,排入的地表水体为汀江。汀江年均流量为185m3/s(属大河),水质按Ⅲ类
标准控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确定地表水环境
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紫金山铜矿采用的是坑下开采方式,影响生态环境的因素主要有:因采矿工业场地、
地下开采可能引起的地表变形、选冶工业场地及固体废物堆置场地的建设而导致的植被破
坏和水土流失;因废水排放引起的地表水和土壤的污染。经分析,紫金山铜矿开发可能直
接引起生态环境变化的范围约2.3km2,间接引起生态环境(地面水、土壤)变化的范围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