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江沿线新建项目须环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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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1 12:4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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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建设项目影响环境者不论投资主体均要环评审批
本报讯记者郭宁、实习生黄蕊报道:生米大桥至豫章大桥段内所有新建项目都必须进行环评审批。记者10日获悉,
南昌出台规定,今后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都应依法进行环评。
据了解,由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管理的项目中,属服装制造、家具制造、木竹藤棕草
制品、纸制品、印刷、文教体育用品、农业综合开发、垦荒、植树造林、渔业养殖、一般货物仓储、批发零售市场、餐饮和娱
乐服务、房地产开发、停车场、长途客运站、驾驶员培训基地、疗养院、专科防治所、卫生站、血站、学校等14类项目不论
规模大小,均由市环保部门环评审批。
同时,化工、酿造、废纸造纸、农药复配、化学危险品仓储、医药、蓄电池、涂装、橡胶制品、规模化畜禽养殖(生
猪500头,牛羊100头,家禽3万羽以上)等污染较严重或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不论规模大小,环境影响均由市级
以上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涉及县级以上(不含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赣江沿线(生米大桥至豫章大桥段)所有新建项目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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