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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限批是环保局独角戏 其他政府部门做什么
作者: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0 9:02:21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宣布自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水环境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包括6家污水处理厂在内的38家重污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潘岳表示,当前水污染持续恶化的趋势已非分割的治水管理体制所能解决,应该尽快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流域污染防治机制和新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坚决完成减排目标。(7月4日东方网)

  又见区域限批,继今年初首次实行区域限批政策之后,环保总局再次举起“限批”大棒,一下子引起各路媒体的热烈关注。 自2005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频频掀起“环保风暴”,千亿元项目叫停,社会影响非常广泛。今年入夏以来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接连暴发,我国进入了水污染密集爆发阶段。在这当儿,国家环保总局再次高擎“区域限批”的利剑,让公众再次看到一只勇猛的“独角兽”又在冲锋陷阵。

  限批十三地,拯救四条河。 国家环保总局的“限批令”明确在三个月内对本辖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其中包括对流域内所有排污口进行清理,拆除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和立即启动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已建成仍未正常运转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转等七项具体目标,可以说是刀刀见血,咄咄逼人。同时严肃指出,七条一日没完成,一日不解除“限批”。 环保总局将建议监察部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造成上述流域严重水污染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负责人追究责任。笔者深知,要达到上述目的,并非环保一家的动作就能奏效,必须有各级政府的积极支持和各个职能部门的主动参与。

  然而,流域性污染问题决不是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事情,它需要行政区域、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积极参加。近年来太湖、滇池等污染事件都暴露出流域性环境监管协调配合上的缺失,流域之间没有形成健全的污染控制和保障应急机制。环保法明文规定环保部门负责统一环境监管,而各政府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可是在今年先后两次“区域限批”中却不见其他部门的踪影,这是耐人寻味的。尽管环保“第一审批权”在“区域限批”中能够“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是,如果各职能部门都在其间、其前充分履行各自的环保职能,而不是各自为政,自行其是,那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将会得到大大增强,许多环境问题就会遏制在萌芽状况,而不是积重难返,拖着等着环保部门拿出“最狠一招”出来。换言之,如果被“区域限批”的地方政府早就积极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此前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治理或其他处罚决定,何至于出现后来的“殃及池鱼”,株连其他项目?

  环保部门频频出招既不是完全意义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更不是“世人皆醉我独醒”,而是在现行体制和机制的大背景下所作出的果敢决断。尽管一次次风暴并没能荡平污染,甚至有时独角戏般的执法行动有点像唐吉诃德大战风车,但这样的决断至少能够为正在进行的环保体制与机制的探索和改革积累经验,哪怕是呛几口水也在所不辞。令人欣慰的是,针对企业的“不环保不贷款”绿色信贷政策,近日将由环保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出台。这一举措表明,环保联动机制正在形成,以法律手段为主导,融合全方位行政手段、市场力量和公民参与的综合手段的新机制将为环境执法助力添威。

  期待着在其他职能部门的紧密配合之下,环保部门这只勇猛的“独角兽”将如虎添翼,紧握“区域限批”这支“达摩克利斯剑”,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面对各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剑拔弩张,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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