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新疆生态修复面积将达50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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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31 9:4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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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乌鲁木齐12月15日电(记者 贺占军)未来几年,新疆将在现有成功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实施风沙区生态修复工程。预计2010年,生态修复面积将达50万亩。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局获悉,“十一五”期间,新疆将根据南疆、东疆、北疆不同的生态条件,借鉴南疆和田地区的试点经验,在新疆境内沙漠及沙漠边缘实施退化生态系统的修复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将由项目业主投资,政府予以适当补助。
早在2001年,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便尝试种植红柳和大芸,成功进行了生态修复工程试点。目前,于田县已完成5万多亩人工红柳种植,并接种了3.8万亩大芸,当地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在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的同时,新疆将着重以伊犁河水蚀区、塔里木河中下游综合治理区、天山北坡小流域综合治理区、艾比湖周边风蚀治理区、开都河流域中下游综合治理区和塔里木盆地边缘风沙治理区为重点,推进土地荒漠化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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